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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管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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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实施机构 市公路局 行使层级 市 县(市、区)
基本编码 0100416000 实施编码 440400000000006989200009 许可事项编码 00698920001004160093440400
通用事项名称 占用、挖掘公路审批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8 (工作日) 通办范围
服务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实施主体性质 被授权组织 联办机构 运行系统 非垂直系统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支持网上办理
结果名称 路政管理许可证 结果样本 附件6_路政管理许可证.jpg
行使内容
预约办理 在服务窗口公示预约服务电话:0756-5509366 物流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数量限制

咨询电话 0756-5509366
监督电话 0756-2279398
窗口办理信息 珠海市西部地区公路管理处行政服务窗口

办理地点:珠海市斗门区白蕉路2863号一楼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党员志愿服务岗:逢周一中午13:00至14: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乘坐公交K6、K9、603、609、304、307路 【展开】【收起】

受理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 1、申请事项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并符合与之有关的相应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2、管道、电缆埋设的原则:可以不在公路上埋设的,应离开公路埋设;能离开建筑控制区埋设的,不得在建筑控制区埋设;公路边沟不准设置,边沟下严格限制埋设;检查井禁止在路面上设置;输油、输气管道除必须穿越公路外,禁止在公路用地范围以内埋设。 3、电力、通信等电缆在公路上埋设,应用套管保护,保护套管顶面与路面基底的距离应不小于1.0m,受条件限制时应不小于0.8m;距边沟底应不小于0.5m。 4、电缆穿越公路时,应尽量正交,斜交时应大于45°,受条件限制不得已时应不小于30°。 5、原油、天然气输送管道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相交,应采用穿越方式,埋置地下专用通道;专用通道的埋设深度,除符合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的荷载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的有关规定。原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穿越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时,应埋置保护套管,管道顶距路面基底应不小于1.0m;距边沟底应不小于0.5m。油、气管道沿公路线路平行埋设,油、气管道的防护带至公路用地范围边缘的距离:石油管道应大于10m,天然气管道应大于20m。地形受限制地段或四级公路,上述距离可适当减小。地形特别困难的个别地段,当对管道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后,最小不得少于1m。禁止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管道穿(跨)越河流时,管道距大中桥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距中桥不应小于50m。 6、供水和排污管道在公路上埋设,管顶距路面基底应不小于1.0m,距边沟底应不小于0.5m;供水、污水等管道应有可靠防漏措施,不得因渗漏而影响路基、路面的稳定。 7、油、气、水等输送管道穿越公路应尽量正交,必须斜交时,其交叉的锐角应不小于60°,受地形条件限制或其他特殊情况限制时应不小于45°。 8、管道、电缆在公路埋设,应当按照公路部门的要求设置标识性标志。 9、管道、电缆的埋设方案已经通过养护部门的审查。 10、已提交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和处置施工险情、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11、许可事项直接涉及利害关系人重大利益关系的,许可机关已经征求了利害关系人意见或者已经组织了听证。 12、涉及占用、损坏公路路产的,申请人已与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路经营企业已签订了公路赔(补)偿协议。 13、涉及公路路产以外的,应征得利害关系人的书面同意。 14、影响交通安全的,已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展开】【收起】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9年修正)(2017年)
第四十五条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所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的设施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9年修正)(2017年)
第五十六条 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前款规定的建筑控制区的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依照国务院的规定划定。
建筑控制区范围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前款规定划定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标桩、界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挪动该标桩、界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9年修正)(2017年)
第五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9年修正)(2017年)
第五十五条 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建设。
《广东省公路条例》( 2014年修正)(2017年)
第二十五条 自公路两侧边沟外缘起算,高速公路八十米范围内广告标牌设施的位置,应当由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并按照有关规定批准。
国道五十米、省道三十米范围内广告标牌设施的位置,应当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并按照有关规定批准。
县道二十米、乡道十米范围内广告标牌设施的位置,应当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并按照有关规定批准。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3号)(2017年)
第二十七条 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
  (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四)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
  (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七)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广东省公路条例》( 2014年修正)(2017年)
第二十一条 利用、占用公路和公路用地的下列行为,应当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
(一)公路接线设置道口;
(二)拆除分隔带;
(三)埋设管线、设置电杆、变压器和类似设施;
(四)修建跨(穿)越公路的各种桥梁、牌楼、涵洞、渡槽、隧道、管线等设施;
(五)履带车、铁轮车及其他有损公路路面的车辆上路行驶;
(六)其他利用、占用公路和公路用地的行为。
从事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2017年)
第150项 占用、挖掘省管公路审批(含跨越、穿越省管公路修建工程设施、在省管公路及两侧建筑控制区埋设光缆、管线等设施、封闭半幅以上路面施工的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9年修正)(2017年)
第四十八条 除农业机械因当地田间作业需要在公路上短距离行驶外,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不得在公路上行驶。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广东省公路条例》( 2014年修正)(2017年)
第十五条 公路养护应当执行国家和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保持公路良好的技术状态。公路养护应当积极推向市场,实行管理和养护相分离。
公路路面养护及有关交通设施维修时,需要封闭半幅路面的,公路养护单位或者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后实施,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部门应当共同做好施工现场的车辆疏导工作;需要全封闭路面的,由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部门共同发布通告后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9年修正)(2017年)
第四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
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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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材料信息
序号 材料名称 要求 份数(份/套) 纸质版/电子版 来源渠道 空白表格
原件 复印件
1 路政许可申请书 查看详情

原件需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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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委托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查看详情

委托代理人办理路政许可申请的,应当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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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查看详情

申请人为法人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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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营业执照 查看详情

收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的才提交,如没有营业执照,可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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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方案 查看详情

包括工程设计图以及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对该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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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查看详情

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核查原件后退回,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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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组织机构代码证 查看详情

收复印件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交,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提交该组织合法成立的文件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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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 查看详情

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路政许可的需要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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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企业法人身份证明 查看详情

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路政许可的需要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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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须知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受理标准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2.在线注册、阅读办事指南、填报申请材料。
3.网上预受理通过后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或寄送受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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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网上方式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受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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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环节

许可收费

不收费

中介服务
是否需要中介服务辅助许可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有权取得本行政许可。
申请人享有知情权。
申请人对本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结果有异议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申请人应该依规定缴纳费用。
申请人应对其申请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 部门 珠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地址 珠海市人民政府5号楼10楼行政复议办公室
电话 0756-2255940
网址 http://www.zhfzj.gov.cn/index.asp
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 部门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地址 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海岸大道522号
电话 0756-7793023
网址 http://www.jwfy.gov.cn/
权力来源

1.权责划分(市)
在管辖的公路范围内,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许可审批。

2.权责划分(县)
在管辖的公路范围内,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许可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