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加油站类)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实施机构 | 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行使层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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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100891006 | 实施编码 | 440100000000769531505006 | 许可事项编码 | 76953150501008910063440100 |
通用事项名称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加油站类) | ||||
法定办结时限 | 4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45个工作日 | 通办范围 | 不跨区 |
服务对象 |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项目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生产、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 |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联办机构 | 无 | 运行系统 |
无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支持网上办理 | ||
结果名称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意见书 | 结果样本 | |||
行使内容 | 无 | ||||
预约办理 | 支持预约 | 物流快递 |
支持物流快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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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无 |
危险化学品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项目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生产、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设定的安全审查程序和内容,进行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1.《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安监管三〔2017〕19号
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序号 | 材料名称 | 要求 | 份数(份/套) | 纸质版/电子版 | 来源渠道 | 范本表格 | 空白表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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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复印件 | |||||||
1 | 申请安全条件审查的文件或实行告知性备案的申请报告 | 详情 | 0 | 0 | 纸质化 | 申请单位 | 表格下载 | 表格下载 |
2 | 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 | 详情 | 0 | 0 | 纸质化 | 申请单位 | 表格下载 | 表格下载 |
3 | 营业执照 | 详情 | 0 | 0 | 纸质化 | 工商部门 | 表格下载 | 表格下载 |
4 |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或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 详情 | 0 | 0 | 纸质化 | 在安监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 | 表格下载 | 表格下载 |
5 | 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和规划相关文件 | 详情 | 0 | 0 | 纸质化 | 发改、经贸、规划等部门 | 表格下载 | 表格下载 |
6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安全许可文件 | 详情 | 0 | 0 | 纸质化 | 安监部门 | 表格下载 | 表格下载 |
7 | 公司申请办理报告 | 详情 | 0 | 0 | 纸质化 | 申请单位 | 表格下载 | 表格下载 |
无
1.受理,申请人外网提交申报表后到市安监局审批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经办人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齐全的发《补正告知书》,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并转交审核人进行审核;
2.初审,经办人对受理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查并根据需要对现场进行踏勘;
3.现场符合要求的转处长审核,处长根据经办人的办理意见签署审核意见;
4.处长审核后,分管领导做出准予批准或不批准决定,签署审批意见。
1.受理。受理,申请人外网提交申报表后到市安监局审批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经办人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齐全的发《补正告知书》,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并转交审核人进行审核;
2.审查。初审,经办人对受理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查并根据需要对现场进行踏勘;
3.审查。现场符合要求的转处长审核,处长根据经办人的办理意见签署审核意见;
4.决定。处长审核后,分管领导做出准予批准或不批准决定,签署审批意见。
无
1.申请人对办理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 申请人在办理本行政许可事项过程中,享有咨询、办理进程查询、投诉的权利;
3. 申请人有权要求实施机关对公开内容予以说明、解释;
4. 申请人享有知情权,实施机关应当将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时限、流程等予以公开;
5.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有权取得本行政许可;
1.申请人应积极配合实施机关办理本行政许可事项考评的相关工作,包括按要求补齐补正材料。
2.申请人应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填写的表格中相关人员签字按要求填写;
3. 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行政复议 | 部门 | 广州市人民政府复议办或广东省安全监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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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广州市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或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9号 | |||||||
电话 | 020-83555988或020-83133327(83135904或83135500) | |||||||
网址 | http://www.gzlo.gov.cn/gzsfzb/bsznn/list.shtml或http://www.gdsafety.gov.cn/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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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白云区白云大道南788号 | |||||||
电话 | 020-87761046 | |||||||
网址 | http://www.gtyy.gov.cn/ |
国家级行使层级: 1.国务院审批(核准、备案)的;2.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省级行使层级: 1.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2.生产剧毒化学品的;3.省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确定安监总局令45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
市级行使层级: 本行政区域内除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省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的以外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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